在我国,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法律界定十分清晰。根据《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》,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,其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。这包括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、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、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、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 。从定义来看,若 TT 币属于虚拟货币范畴,在我国参与其交易及相关业务,无疑是违法的。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,还极易滋生赌博、非法集资、诈骗、传销、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,严重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。
以近期曝光的鑫慷嘉平台为例,该平台盗用迪拜黄金与商品交易所名义招揽投资人,承诺高额收益,并用美元稳定币(USDT)结算 。其通过创建 “TT” APP(聊天软件)发送跟单信号,引导投资者在 “DGCX” APP 上交易,同时设立多级分销体系,以拉人头、高额返利的传销模式吸引用户充值 USDT 。这种打着虚拟货币旗号的欺诈行为,给众多投资者带来巨大损失。虽然此处的 “TT” 并非指 TT 币,但却反映出以虚拟货币为幌子进行违法活动的普遍性。
从国际视角看,不同国家对虚拟货币的态度和法律规定差异较大。部分国家对虚拟货币持开放态度,将其纳入监管框架内,使其在一定规则下合法存在与交易。例如,美国一些州针对虚拟货币制定了专门的监管法规,对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的运营资质、用户资金保护等方面进行规范 。然而,也有许多国家和地区对虚拟货币交易持谨慎或禁止态度。在印度,虚拟货币交易曾面临全面禁止,印度储备银行认为虚拟货币可能对金融稳定构成威胁 。欧盟部分国家也在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管,防止其被用于非法金融活动。
若 TT 币是某个小型项目团队自行发行的虚拟货币,且没有在合法合规的监管框架内运作,在大多数国家和地区,参与其交易都存在法律风险。即使在允许虚拟货币交易的地区,投资者也需谨慎对待。因为虚拟货币市场缺乏有效监管,价格波动剧烈,容易被操纵,投资虚拟货币面临着巨大的不确定性和潜在损失风险。